广州市黄埔区华外同文外国语学校:
你校提交的收费标准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4〕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你校实际,现予以降低你校收费标准,具体批复如下:
一、小学及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615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1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三个学年。新生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执行,老生按照以上收费标准与原收费标准中较低标准执行。
四、请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会计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并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以及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