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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南沙区芦湾新徽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08-05 18:05:19

广州市南沙区芦湾新徽学校:

  你校提交的收费标准相关申请资料收悉。根据《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3〕10号)《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你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800元;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8700元。

  二、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执行公办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三、以上收费标准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为四个学年。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四、请依法依规执行相关会计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按学段分别设置会计账簿及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及做好教学保障,并做好成本公开、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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